在《雷帕西尼的女兒Rappaccinis Daughter》中,我想到聖潔跟邪惡之間的張力,生命跟死亡之間的拉扯,這兩者似乎是不可相容的,有時候會覺得基督徒認為只有自己能上天堂而其他人都滅亡的想法有些驕傲與粗暴,但我想基督不是這麼想的,他看到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都需要耶穌的恩典與寶血,因為愛,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犧牲生命,聖潔的神為罪惡的人捨生,我想就是「愛」能化解這兩者間的張力
小時候曾在大師名作繪本讀過《羽毛頭Feathertop》的故事,但事隔多年再次閱讀,卻得到很大的震撼與警惕,是阿,光鮮亮麗的外表與能力,往往蒙蔽了我們的心,使我們忘了自己本質的不堪與罪惡,忘了我們是何等需要上帝,何等需要彼此的愛與溫暖。
《雪影》真的是則很美的故事,從這故事中也很明顯地看出霍桑是個浪漫主義小說家,前半段的溫馨和樂,與後半段理性的粗暴,真的是很明顯的對比。
《羅傑‧馬文的安葬Roger Malvin's Burial》這個故事讀完真的令人不寒而慄,因為它是如此地看似合情合理,藏在心裡的罪咎,逐漸吞噬掉羅本,這個故事跟《紅字》還蠻像的,當一個人不接受自己的黑暗時,就會被黑暗控制。
《追求美的藝術家》這篇故事真的有震撼到我,霍桑的文筆真的好美麗又好深刻與細膩,感覺霍桑是個很會善用image的人,最後那隻蝴蝶在小孩手中被捏碎時,我真的有嚇一跳,但又覺得這個結局是如此的合情合理與恰到好處,很棒的故事。
《伊桑.布萊德Ethan Brand》這一篇故事中敘述的人物,可能是我還不能體會的,唯一比較有感觸的是他敘述幾位村民沈迷於酒精後的改變段落,例如「但是他嗜酒如命……日以繼夜喝個不停,終於不能再做勞心的工作,而淪落到靠勞力糊口的人。」這一兩年跟一個人有一些比較深的認識,但最近竟也察覺到他的改變,曾經吸引我的一些點,如今卻不復存在,可能是我從來不曾真正了解他,可能也是因他跟我之間的關係已經改變,但我可能更需要接受的是,人真的會變,而我們都不完美,有人跟我說:「畢竟別人的包袱是他自己背起來的,他自己因為卡住自尊或其他的因素放不下 那自尊或者是執念,也是他自己的包袱阿,佛家語"業"啊」恩...是啊,每個人的包袱都是自己揹起來的,他的處境和所遭遇的一切,也是我所不能體會的,恩,就這樣吧。
《我親戚莫莉克紐克斯少校My Kinsman, Major Molineux》這篇故事整個氛圍還蠻冷清孤寂的,但最後紳士對羅賓說的那句話倒是挺有溫度的:「你是個聰明的年輕人,說不定,就算沒有親戚莫利紐克斯少校的幫助,你也能替自己創造前途。」羅賓從這個故事一開始就一直在找尋他那名親戚獲得幫助,認為找到了他,一切就會變好,但最後找到時,卻是發現他落魄的樣子,其實我們真的要有能接受各種可能性的能力,說不定他真的靠自己也能成功,當事情發展不如我們預期時,不要太早灰心絕望,說不定有另外一道光芒是我們未曾想過的。
〈書摘〉
「太特異」應該可以說是「太個人風格」。事實上,那是一種最能敏感地感受原創性,容易激動、不按牌理出牌、孩子般的心思。來自保守派、守舊派、以及「North American Review」年長神職人員的批評,正好就是譴責這一點。Lork Coke說道:「它變得不神聖了」、「變得火焰般的幽靈」。這些權貴們害怕受到影響,他們的良心要他們不為所動。他們說:「給我們平靜吧。」他們說話小心翼翼,渴求「平靜」這個字,而這也的確是在基督教妥協原則下,他們被允許享受的一件事。
堅持不懈和天賦是兩回事。
故事提供了散文廣泛領域的最佳的空間,可以揮灑最高超的天賦。如果要我指出這天賦要如何有效利用來展現它的力量,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以押韻詩的形式,然後不要超過一個小時內可讀完的長度。」在此限制下,就可以最崇高的詩歌秩序存在。我曾在別的地方討論過這個主題,在此我只需重複一點,即「一首長詩」化身一種矛盾。一首詩必須強烈煽情。興奮刺激是它的本質。它的價值在於提升刺激的能力。但是所有的興奮刺激是瞬間的,是出自心理必須的,而且無法透過大篇幅的詩歌展現。在一小時的閱讀過程中,頂多刺激慢慢衰落便若,然後這詩效力不再。人們欣賞但也厭倦《失樂園》,因為無可避免的,陳腔濫調規律地出現(一波波刺激之間的消沉),一直到這長詩(或者看成是許多短詩的連續會比較適當)結束,我們發現過程中產生的愉悅和不快幾乎是一樣多的。基於這些原因,長詩的絕對、終極或是整體的效果,可以說是徒勞無功的。...
另一方面,一首詩如果太短,它就會產生一種敏銳及生動的形象,但這樣的印想絕對不深刻持久。如果沒有一種連續性,或者一種持續或重複的原因,靈魂很難被感動。要像水一滴滴滴在石頭上,或者像是持續按壓蠟上的戳印才會有效果。De Beranger寫出一些很優秀的作品,敏銳又煽動人心,但他們大部分都太粗略而沒氣勢,像片片幻想的羽毛一樣,被吹得很高然後又飄散在風中。簡潔的確有可能會變質為諷刺短詩,但這風險無法避免極端的長度成為一種不可饒恕的罪。
如果要我選出一種文體,之於我剛剛提出的詩歌,最能夠滿足也心勃勃的天才的需求,能夠提供最優揮灑空間,又能提供最佳展現機會的話,我會立刻指出是短篇小說。當然,在此我們不把歷史、哲學以及類似文類列入考慮,也不管那些長者。這些遠大主題,到最後,會被這歧視的且對單調小冊子嗤之以鼻的社會視之為天才的人好好地詮釋。和那些使長詩令人不喜歡的原因相似,普通的長篇小說也是令人反感的。由於長篇小說不是單一場景,他沒辦法受惠於單一完整性的好處。世俗的興趣,在閱讀的暫停之間介入,會變更、對抗以及抹殺它的預期效果。但閱讀中簡單的停頓就足夠毀掉真正的整體性。反之,在短篇小說中,作者能夠不被打斷地實現他的整體設計。在一小時內的閱讀,讀者的心是向是受作者控制的。
一個熟練的作者會安排一個短篇故事。他不會塑造他的想法來迎合它的事件,而是慎重地設想出想要傳達的單一效果,然後虛構事件及結合一些情況,並以最能建立他先入為主的效果的一種語調去討論他們。如果他的第一句話沒有帶出這種效果,那麼他第一步就犯錯了。整體說來,不管是直接或間接的,這種預先的設計不該被寫出來。意思是說,憑著專注與技巧,一幅畫被詳細地描繪,而讓品畫的人心中留下一種同質的藝術,一種最大的滿足。短篇故事的主題,它的論點會被無瑕疵地傳達,因為不受干擾,這是絕對的目標,而這在長篇小說是無法達到的。
《婚禮上響起的喪鐘The Wedding Knell》
他們彷彿像一束絢爛的鮮花突然被風吹得前後搖擺一樣,眼看風兒快要將一朵年老、枯萎泛黃的玫瑰花上的葉子吹散——這多乾枯的花和其他兩朵生長在同一株根莖上的嬌嫩欲滴的蓓蕾,正是孀婦新娘子和她左右兩邊年輕美貌伴娘的寫照。
年輕人對於老年人所做的荒唐事兒,願不如老年人對年輕人所做的荒唐事那麼容易寬恕。
《牧師的黑面紗The Minister's Black Veil》
他戴著黑面紗,站在首席法官、議員和市政會代表面前,給眾人留下深刻印象,以至於那年通過的法案都含有這種陰鬱和虔敬的氣質——那是早期統治美洲的祖先所獨具的特質。
「為什麼你們唯獨在見到我時,才嚇得發抖?」他轉動戴著面紗的臉龐,環顧面色慘白的圍觀者,叫道:「你們也應該要害怕彼此啊!男人躲避我、女人對我毫不憐惜,孩童們看見我便尖叫逃開,只是因為我臉上的這塊黑面紗嗎?若不是它隱約象徵的神秘,這一塊縐紗,有什麼可怕的?等到有一天,朋友之間坦誠相見;情人之間傾訴衷腸,當事人不再徒然地逃避造物主的目光、可恥地藏匿自己的罪惡時,到那時再視我為惡魔吧!因為我活著時戴著它,死後也離不開它!我現在緊盯著你們,瞧啊!你們每一個人臉上都帶有一塊黑面紗!」
《胎記The Birth-mark》
但是她在其他方面是那麼完美無缺,艾默於是感到在他倆共同生活的每一刻鐘,這個小缺點變得越來越難以忍受。這就是大自然如何對待他的創造物,總是以各種方式留下不可磨滅的烙印,以彰顯人類的弱點;或者是意味世事無常而且生命有限,或者是意味著人類若是試圖追求完美,必須經歷艱辛才能達到目標。
那隻緋紅色的小手攫住他生命的秘密,像一條繩索般,將天使的靈魂和凡人的軀殼結合在一起。
如果艾默擁有更深沈的智慧,就無需這樣拋棄自己的幸福——這份幸福原本可以將他仙境般的塵世生活與天國仙界相交織在一起。
《雷帕西尼的女兒Rappaccinis Daughter》
微亮的晨曦含有某種力量,糾正我們想像中所犯下的種種謬誤。這些謬誤往往發生在落日時分,蒼茫夜色中,朦朧月色的時刻。
世事往往如此,似乎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偏偏發生了;當夢境的迷霧凝聚成可以捉摸的現實時,原以為我們會極度興奮或痛苦萬分阿,我們卻發現自己能心情平靜,甚至是泰然自若!命運喜歡捉弄人。「激情」想何時出現就何時出現,不請自來,但在時機成熟、需要它上場時,它卻又懶洋洋地逡巡不前
喬凡尼!你那仇恨的話語像鉛塊一般,沉甸甸地壓在我的心坎裡。但是當我升天的時候,它門也將會墜落。啊!是否從一開始,你的天性就比我更加地很毒?
《羽毛頭Feathertop》
在一片對陌生人儀表的讚美聲中,唯有兩個聲音表是不同的意見。其中一個來自一隻魯莽的雜種狗;小畜牲跟在這位光采人物的腳跟後面,嗅聞了一陣子,就夾著尾巴一溜煙吋回主人的後院,呼喊出一陣可怖的狂吠。另一個持反對意見者是個小孩子,他用盡吃奶的氣力嚎啕大哭,模糊不清的胡亂說些關於南瓜的字眼。
這種徹底、極致的矯揉造作,儘管具有完美的人型,卻使人覺得不夠真實,留下虛幻的印象,甚至無法在地板上投下陰影的力量。
羽毛頭也朝向鏡子裡看,發覺鏡中的影像不是他散發著光亮的形貌,而是一堆東拼西湊、破爛的東西,亂七八糟;巫術失效,剝盡一切虛幻的魔法。這個可憐的假人偶!我們幾乎要同情他喽。他舉起雙臂,滿懷絕望,那種姿勢和表情反倒比先前裝模作樣、維護自己人權的表現更為生動;因為,自從凡人常常蒙騙空虛的生命以來,這恐怕是第一次讓一個幻像徹底地認清自己的真面目
「我親愛的、可憐的漂亮羽毛頭!世上有千千萬萬的花花公子和騙子,這些人跟你一樣,都是一些破爛無用的垃圾堆!可是他們個個擁有好名聲,從來沒有認清自己是個甚麼玩意!為甚麼只有我可憐的人偶偏偏認清自己的本質,還因此而毀滅了呢?」
《羅傑‧馬文的安葬Roger Malvin's Burial》
有時候,人們的行為雖然合情合理,卻會感受到一種愧疚心的折磨。
他覺得自己拋下羅傑‧馬文,並沒有犯下甚麼過錯,如果當初他留在那兒,只是無謂地多犧牲另一條生命,也只會增添老人臨終前的痛苦而已。但是隱瞞事實的真相,卻使他原本正當的行為蒙上一層罪惡的陰影;魯本一面痛苦地來回替自己辯護,一面遭受良心的譴責,恰似犯下秘密罪刑的罪犯應該受到的懲罰。
但是年復一年,魯本沒有服從那聽不見卻感受得到的召喚,秘密的心事彷彿化身為一條鎖鏈,束縛了他的精神,毒蛇般咬噬他的心靈,他終於變成一個悲傷、沮喪、鬱鬱寡歡的人,輕易地暴跳如雷。
飢腸轆轆時,他們就在山林潔淨的溪泉邊駐足,升起炊煙,又跪下去掬起泉水解渴,泉水甘洌,小溪潺潺,彷彿接受情人初吻的少女一樣,嬌羞地發出輕聲嘆息。
多嘉斯唱歌的時候,似乎又重新回到邊疆家園懷抱,眼前不再是陰鬱的松林,耳中也不再是沈悶的風聲。風依然在她的周遭吹散,然而,每當她開始唱歌時,風聲呼嘯穿過樹枝,而後又逐漸平息,在歌聲的壓迫下,化為一聲嘆息。
《追求美的藝術家The Artist of the Beautiful》
他最具理性的一項設計就是把演奏音樂的裝置連結到手錶內的機械上,以便生活中一切刺耳的聲音都變成動聽和調的音調,使光陰每一瞬間都猶如金光燦爛的水珠,和諧悅耳地融入「過去」的深淵。
這些異想天開的奇怪作法,發生了幾次,就破壞了人們對於年輕鐘錶匠的信任——尤其是那些性格穩重、講求實際的人,他們認為,「時間」可不能隨便戲弄;不論把它當作今生成功的手段,還是來世富貴的本錢。
在想像中滋養、稱心如意的那些理念,是那麼的寶貴,而且超越世人的價值觀念,卻在「現實」面前撞得粉碎,終至幻滅。理想的藝術家必須有堅強的意志力,然而,這種堅強幾乎與他精細的特質勢不兩立;他必須抬起胸膛對抗全世界,在世人不相信他的時後,他必須特立獨行,對於自己的天才和奮鬥目標能夠堅持到底,不隨俗俯仰,最自己的唯一信徒。
最後當他又抬起頭來,面對陽光時,那張臉龐上只有冷漠、無奈,以及無以名狀的變化。然而,在彼得·霍文登的眼裡、在那些明智的人眼底——他們認為生活應規律得像鐘錶的機械一樣運作——這種改變實在是件好事。
彼得·霍文登搖了搖頭,滿臉輕蔑和憤怒的神情。以他為代表的一些人,對於不遵守循世俗道路、追求名利,只追求其他的目標的人,自以為是地把他們都看作傻瓜,認為自己有這種權利。
這些構思在他的智慧中閃閃發亮,聰明的想法像蝴蝶飛過外界景色一樣閃過他的思想世界,剎時間對他而言都是真實的,就像蝴蝶在天空中偏偏飛翔。此刻,他們具有活生生的形體,不必為了使肉眼能夠看見,而辛勞、困惑、失望。唉,一位藝術家,無論在詩歌或任何其他的體裁中,都不會只是由於內心享受「美」,而感到心滿意足。他必須越過幻想邊界,追逐瞬間飛翔的奧秘,以有形的手掌握住它,摧毀他那脆弱的生命。歐文·華藍感到一股衝動,想把自己的理念變成外在的現實,正如詩人和畫家從事覺得豐富印象中,進行不完美的模仿,將世界變成一種較模糊、朦朧的美。
這位小姐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能明白他的心思。如果他能擁有世上唯一的心上人的同情,當他獨自一人奮鬥時,將會得到多麽大的幫助和力量啊!那些超凡脫俗、與芸芸眾生脫節的人們——不是超越世人,就是把世人拋諸腦後——常常會感覺到某種心寒,使他的靈魂戰慄,彷彿墮入極地冰凍得荒蕪中一樣。一切先知、詩人、改革家、罪犯或任何懷有人性的渴望,卻只是因為特殊的命運而與世人隔絕的人——這些人所能感覺到的東西,不幸的,歐文也領略到了。
可憐的歐文·華藍!他的確錯了,但是也情有可原,因為如果還有某個人會懷有敬意地去看待他自認為如此神聖的工作,那一定是女人的心。如果,安妮·霍文登感應到這份深切的愛情信息,或許不會令他失望。
如今,藝術家感覺到一股深骨銘心的厭倦之意,比較起濫飲所喚起的任何愁苦與恐懼,這份厭倦更加令人難以忍受。酗酒時,就算心中滿懷煩惱,他還記得這一切不過是一場幻覺,然而,厭倦卻讓人了解,他的現實生活就是一場沈重的痛苦。
一個暖和的春日午後,藝術家和他的一群放蕩的朋友尋歡作樂,面前擱著一杯酒,閑坐在那裡。突然間,一隻色彩斑斕的蝴蝶飛入敞開的窗戶,在他頭頂翩翩飛舞。
「啊!」歐文一面開懷暢飲,一面不勝感慨地說,「你這個陽光之子、夏日微風的玩伴,你在黯淡的冬眠之後,又復活了嗎?那麼,也到了我開始動手勞作的時間!」於是,把未喝盡的一杯酒擱在桌子上,起身離開了。從此,再沒有聽聞他沾飲一滴酒。
鎮民從這些奇怪的現象中,囊括出一種解釋:歐文·華藍發瘋了!對於那些心思狹隘、腦筋遲鈍的人來說,這種解釋多麽靈驗——多麽稱心如意——對於超越世俗常規以外的現象,這種解釋真是何等有效!
對他而言,霍文登是世上最可怕的一個人,因為,他徹底理解自己清楚看見的一切,而對於他不能親眼見證的事物,便堅決不去相信。
這份愛情覆蓋了他的全部生命。他忘卻了當初安妮無法做出深切回應的事實,而堅持把自己對藝術成就的一切美夢繫聯到她的身影上。她就是歐文崇拜的精神力量的化身,在她的聖壇上,歐文盼望獻上一件珍貴的貢品。當然,這只是他自欺欺人的想法,安妮·霍文登並不具備這種特質,是她此種理想特質與形象。他內心中的安妮形象,如同那件神秘的機械裝置一樣,都是他自己構思的造物。如果他擁有美滿的愛情,就能明白自己的錯誤——倘若安妮投入他的懷抱,就能親眼目睹她從天使變成平凡的女人——也許在失望之際,會讓他集中精力,回頭去追求他唯一僅剩的人生目標。然而,如果安妮和他想像中的形象一樣完美,他的命運就會美輪美奐,只要能從中擷取剩餘的精華,他就能創造出許多美麗的事物,比往日他費盡心思所營造的一切更具價值。
所有全心全意去完成崇高使命的人,通常會有這種焦慮。他們將生命視為前往成功之路所必備的一項條件;因為,倘若純粹是熱愛生命本身,就不會害怕失去它,而一旦為了達成某種目標而渴望生命,就會明白生命是何其脆弱。
歐文側目瞥視了安妮一眼,想知道她是否同意丈夫對「美」與「實用」之間的看法——究竟誰更寶貴呢?只是,她對他本人的親切態度中,她凝視他親手創造的奇跡,以及,她對他理想的具體實現所表示的驚異與讚美,透露者一股隱密的蔑視——太隱密,也許連她自己也沒有意識到,而只有這位藝術家直覺的洞察力才能察覺。然而,歐文在追求理想目標的後期階段,已經超脫到另一層境界,對於這樣不愉快的事情,已不再感到傷心。他知道,無論是世人或是世人所代表的安妮,對他再如何盡力讚美,永遠也說不出最恰當的話,找不到最適當的感覺,來作為一位藝術家的最好報償。而藝術家卻用一件小小的東西,展現一種崇高的精神——將俗物轉化為精神上的財寶——終於,以自己的作品展現了美。他不是到最後一刻才明白:一切高超行為的報償,只能從行為本身尋求,否則只是徒勞而已。
至於歐文·華藍,則只是平靜地注視著自己畢生心血的毀滅。然而,這不是毀滅,因為,比起這隻蝴蝶,他自己早已捕捉到更加崇高的事物。一旦藝術家奮力攀登,到達了「美」的崇高境界時,他所創造的那個美之象徵——凡人的肉眼可以查覺到的——在他自己眼中,已失去了價值,而藝術家的精神則在現實的歡樂中泰然自若。
《雪影The Snow Image》
如果可以創造奇蹟,只要像紫羅蘭和牡丹這般努力、深信不疑地去做、單單純純地去想像,而不去思考是否會有奇蹟發生。
一個母親用心聽話的時候,比用耳朵聽話的時候多出許多,別人耳中聽來十分尋常的事,她卻如聽仙樂般地滿懷歡喜。
不過,她的嘴唇應該是紅色的——比她的臉蛋兒更紅。牡丹,如果我們兩都各親吻她一下,也許她的嘴唇就會變成紅色。
她透過水晶般的心靈去看待一切事物,有時候,可以發現十分深刻的真理,旁人卻嘲笑這些真理,認為這些真理荒唐愚蠢。
滿腦子理性的林西先生,把雪孩子拉往嘶嘶冒煙、熊熊燃燒的爐邊,讓她站在爐前的地毯上。/「現在她可舒服了!」林西先生一邊搓手,一邊環顧四周,帶著愉快的微笑說,「孩子,不要拘束,隨你想做什麼,就像是在自己家裡一樣。」
但是,對於林西先生這樣明智的好心人來說,這則故事的教訓又有何用。他們熟諳於一切——噢,當然!——他們了解過去、現在、未來所發生的一切。就算大自然或他們身邊某些現象超越他們的思維方式,哪怕這現象就發生在他們眼皮底下,他們也只是視而不見。/「親愛的太太,」林西先生沈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道,「瞧瞧孩子們的腳邊帶進來多少雪!爐火前的地毯上都是一灘水啦!快叫朵拉拿支拖把來擦掉!」